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医院动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归脾颗粒等7个品种转换为乙类非处方药并修订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5 信息来源:查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公众用药的可及性,指导公众合理用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测评价结果,决定将归脾颗粒等7个品种由甲类非处方药转换为乙类非处方药,并对上述7个品种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进行修订(见附件),请通知行政区域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2014年1月18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备案。说明书的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二、应当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三、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3年11月25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