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裕安区全面推进区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医改工作领导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施行。
2018年5月31日
裕安区全面推进区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区乡两级医疗机构资源纵向整合、分工协作,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57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7〕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健康中国战略,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于健康裕安建设,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深化综合医改,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为群众提供从预防到治疗、康复的连续、协同、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2018年实现区域内医共体建设全覆盖。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不断提高,诊疗量稳步上升,区域外住院病人合理下降,推进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建立。
到2020年,区域内就诊率有实效性显著提高,医共体建设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发展共同体,群众健康权益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
二、组建模式
(一)组建方式。坚持政府主导,根据我区医疗资源的现状、基层医疗机构的合作意愿、居民就诊的健康需求,按照市政府对每个县区要建立2个及以上医共体的要求,以县级医院为主,按照11:5:3比例分别由世立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牵头组建3个“医共体”,牵头19个乡镇(中心)卫生院,服务范围覆盖全区,将区妇幼保健院作为世立医院二级牵头单位,主要牵头城区范围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牵头医院与拟加盟的成员单位互尊意愿,双向选择,形成纵向互相协作、横向良性竞争的发展机制。
(二)管理方式。理顺医共体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体系,科学界定医共体内部管理职能。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增挂牵头医院分院的牌子。乡镇卫生院功能不变,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乡镇卫生院继续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待遇,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人员跨单位调整岗位需由区卫计委研究同意,财政补助资金不纳入医共体收入分配。医保结余资金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按照本方案规定由医共体牵头医院会商成员单位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后,经区卫计委研究,区人社局、财政局同意,并报区政府审查备案后实施。
区卫计委负责监督管理医共体建设和运行。医共体内部由牵头单位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成立理事会,建立相应机制,制定医共体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医共体成员单位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等方面执行一致性标准;建立和完善医疗风险防控和分担机制,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事故保险统筹水平。
区域医共体成员单位间的组合先试行一个统筹周期(至2019年底),并根据前半年的运行考核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牵头医院的医共体牵头单位的资格,以后每年度根据考评情况,适时作相应调整。
三、运行机制
(一)财务管理。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医疗业务收入实行统一核算、独立管理。医共体区级牵头医院财政预算经费由各自单位管理,乡镇成员医疗机构财政拨付及公卫经费由区卫计委经费结算中心统一核算、分开管理、分别拨付;医疗服务之外的收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在剥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之后的部分不纳入医共体核算和分配。
医共体内各医院要加强本机构的财务管理,分析研判医共体运行情况;区卫计委要加大对乡镇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管,确保乡镇医疗机构运行正常。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同时接受区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
(二)业务管理。在医共体内部,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基层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和分配医保资金,统筹薪酬分配。
在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的病人不受乡镇和区内不同医共体的限制,由病人自主选择区内医疗机构就医,充分尊重病人选择医疗机构自主权,各医共体成员单位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强迫病人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医共体单位交叉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医共体牵头单位以“购买服务”方式相互结算。
(三)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使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提高服务效率,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落实到位;医共体牵头医院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等方法对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业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卫计委,并可作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资总额拨付和医保基金支付的依据。乡镇卫生院按照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方案,加强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及质量、药品零差率执行等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医基本工资及村卫生室各项补助经费发放挂钩。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医保基金预算包干机制。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支付方式,超支不补,结余全部留用。城乡居民医保按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93%作总预算,并将其转换成参保人头费交由医共体包干,负责承担辖区居民当年门诊和住院、按规定支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外住院以及大病救治等规定的费用报销。预算包干基金超支部分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承担,结余基金经考核后由医共体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按4:3:3比例,自主支配。
(二)落实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医共体牵头医院主要负责“100+N”病种以及重症患者收治,对基层提供技术帮扶,对区外实行有序转诊。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50+N”种常见病住院、急诊转诊、接收下转患者康复,并继续做好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工作。凡乡镇卫生院能够收治的病种,医共体牵头医院应严格控制收治数量。村卫生室主要负责门诊、导诊、签约服务、健康管理和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村医导诊作用,引导群众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的习惯。医共体内的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机构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康复期患者、慢性病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连续性服务。
(三)有序实施双向转诊机制。推行双向转诊、急慢分治,规范双向转诊服务流程。乡镇卫生院确需转诊的患者,由医共体牵头医院为其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患者在医共体牵头医院已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且病情平稳后,转回乡镇卫生院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派经治医生跟踪指导后续诊治工作。医共体牵头医院在经区人社局同意后,要根据本区住院病人主要流向及区外医院对口支援情况,选择若干家区外专科医院或三级医院作为转诊合作医院,签订合作协议,按照我区医保补偿方案,以购买服务方式,定期结算医疗费用。对具备在医共体牵头医院诊疗的患者,合作医院应及时转回,并通过医生跟踪等方式继续治疗。需转至区外就诊的病人,应经医共体牵头医院或医共体专门机构同意,尽可能转至区外合作的医疗机构;对未经同意自行到区外医院就诊的,下调诊疗费补偿比例;医共体间的病人转至区外治疗,医共体牵头医院可互相商定。医共体牵头单位不论等级高低,一律执行县级公立医院收费标准和医保补偿政策。
(四)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共体牵头医院应组织本院医师与乡镇卫生院医师和村卫生室村医开展 “1+1+1”组团签约,按政策要求共同开展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健康脱贫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付费等分担。在落实免费“服务包”基础上开展有偿签约服务。有偿签约“服务包”中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有偿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建立家庭医生考核机制,将签约服务人群住院率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并与家庭医生报酬挂钩。
(五)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共体牵头医院全面推行临床路径,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我省、市统一规范的病种路径收治病人;定期开展临床路径执行情况自查,确保病种数、病例数、入径率、出径率达到我省规定标准,严禁“偷工减料”、影响医疗质量安全等行为发生。村卫生室门诊推广使用“标准处方集”、建立质量监控指标体系,提升基础医疗质量。医共体牵头医院要成立医共体办公室,按照主要职责和任务,逐项分解,责任任务到人,采取盘点销号制度督促落实;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不得拒绝病人合规转诊要求;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分配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到实处。
(六)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推进名医、名科、名院、名药“四名”工程,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为群众提供健康服务。大力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中医科建设,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非药物疗法,开展健康养老、养生治未病、妇幼保健、慢病康复等中医药健康服务,探索开展慢性病中医药健康管理。
(七)做实牵头医院精准帮扶。医共体牵头医院可将部分技术骨干派到乡镇卫生院担任技术负责人,或组成技术团队与乡镇卫生院开设联合病房、共建特色专科,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鼓励医院临床科室到乡镇卫生院领办对应科室或设立专家工作室,增量收入合理分成。把基层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建设、创建一级甲等医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以及住院人次和手术人次增长情况,作为对医共体牵头医院考核的重要指标。
(八)构建统一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医共体的支撑作用,结合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医疗管理与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共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医共体共享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等服务。推动医共体成员单位依托信息平台建立远程医疗合作机制,开展远程视频会诊、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专家门诊等,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效率。
(九)实现资源共享。尝试在医共体内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建立医共体中心药房,统一药品管理平台,加强用药指导,统一用药范围。民营医院的药品使用可不执行网上采购、统一配送政策,但必须执行省药品管理及价格政策。医共体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和省基本药物,确保下转病人等疾病诊治连续性用药需求。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有条件的可以根据双向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鼓励在医共体内依托牵头医院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验检查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为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前提下,推进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
(十)探索多点执业,建立业务指导协助机制。 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医师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医共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作为多点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服务,由各医疗机构报医共体牵头医院审核后,到区卫计委办理多点执业注册登记手续。
(十一)严格考核监管,确保监测指标良性运转。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医共体运行情况的监测,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督导,切实维护病人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医改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把病人满意度和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作为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抓手。
对医共体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管理后,医保经办机构继续履行并加强相应职责:按照省市统一的政策框架,拟定医保补偿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强化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继续做好经办服务工作。转变部分职能和管理方式:按季度预拨部分资金至医共体成员单位;考核医共体临床路径执行率、病人实际补偿比、区外转诊率等,并与医保资金年终结算挂钩;帮助做好医共体外医疗机构的协议监管和区外住院病例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卫计、人社、财政、物价、民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建设目标和序时进度,确保按时全面实施。
(二)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挂钩机制。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经费定项补助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2020全部达标。
(三)加强协作,明确分工。卫计部门要将医共体建设作为推动区域医改的总抓手,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注重加强外转病人前10位病种的专科建设,加快远程医技协同系统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批二级和一级综合医院;加强医共体建设工作指导和绩效考核。人社部门要会同卫计、编制部门建立完善医疗机构的人才聘用管理机制,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配合卫计部门开展医共体检查考核,提供相关医保监测数据。编制部门要建立并实施区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发改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物价部门要完善医药改革政策,及时动态调整区乡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监督民营医疗机构规范收费。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政府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政策和政府购买基本医疗服务经费,足额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要积极支持医共体建设,动员群众有序诊疗。
(四)探索创新,完善机制。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职称、职务晋升办法,引导医护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到基层服务。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规定,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
(五)强化督查,考核评估。区医改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医共体建设运行情况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区卫计部门要完善医共体内部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实行分级分类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区政府。
(六)广泛宣传,加大培训。要开展对相关部门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特别是区乡村医务人员要学政策、懂政策、用政策,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做好政策解读,以群众获得感为切入点宣传建设成效,引导群众逐步转变就医观念,凝聚社会共识,共同参与和推进医共体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医共体建设和运行的成熟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医共体建设成效。
附件1
裕安区医共体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仲儒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刘太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黄勇华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高宗福 区政府办主任
程正义 区委办副主任、区扶贫办主任
陈 勇 区编办主任
徐祖明 区人社局局长
王思云 区审计局局长
孙乃发 区财政局局长
黄振宇 区民政局局长
沈 强 区残联理事长
徐 冰 区物价局局长
夏东升 区卫计委主任
徐 亮 区卫计委副主任
王自芹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委,夏东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医共体牵头乡镇名单
乡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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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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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路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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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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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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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家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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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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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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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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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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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集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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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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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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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世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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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板冲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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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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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河口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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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婆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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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摆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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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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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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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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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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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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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市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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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妇幼保健所(世立医院二级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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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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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华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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