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南通横港店、南通市通州仁寿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刘桥药店、南通市通州仁寿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沙药店、南通市通州仁寿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通州药房、南通市通州仁寿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利康药店、南通市通州仁寿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朝阳药店、南通市通州仁寿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辉煌药店7家提交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决定,依法同意注销上述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