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多学科联合诊疗”等36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类别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本《通知》公布了的35项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及1项价格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有条件实施的公立医疗机构。
二、各医疗机构应严格做好价格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的要求执行,严禁擅自增设或分解项目、违规加收费用。各县(区)医保局和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完善和落实各项监督措施,加强管理,切实规范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
三、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其中35新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期两年。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