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依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8号)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准予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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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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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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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2016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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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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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BhCh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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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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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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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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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7010061407404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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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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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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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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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董家街道8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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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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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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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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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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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受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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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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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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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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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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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普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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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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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董家街道849号: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冻干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片剂(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头孢菌素类)、干混悬剂(头孢菌素类)、无菌原料药(头孢哌酮钠、头孢噻肟钠、头孢他啶、头孢唑林钠、头孢曲松钠、舒巴坦钠、头孢孟多酯钠、头孢他啶(含碳酸钠)、头孢呋辛钠、头孢替唑钠、头孢地嗪钠、头孢他啶(含精氨酸)、头孢匹胺、头孢唑肟钠、盐酸头孢替安、硫酸头孢匹罗、盐酸头孢吡肟、盐酸头孢吡肟/L-精氨酸、无水碳酸钠、精氨酸、头孢美唑钠、头孢拉定、头孢噻吩钠、头孢尼西钠、头孢罗膦、头孢罗膦/L-精氨酸、伊米他唑巴坦、头孢他啶阿维巴坦钠、阿维巴坦钠、头孢类产品的混粉工序)、原料药(头孢克肟、头孢丙烯、头孢地尼、头孢特仑新戊酯、头孢托仑匹酯、头孢羟氨苄、头孢泊肟酯、头孢克洛、拉氧头孢钠、氟氧头孢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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