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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水城区创建贵州省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信息来源:查看

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省、市属驻区有关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水城区创建贵州省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 年 4 月 1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水城区创建贵州省医养结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六盘水市卫生健康局 六盘水市民政局关于转〈省卫生健康委 省民政厅关于开展 2023 年贵州省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工作,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区政府决定开展 2023 年贵州省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区常住总人口 62.5587 万人,其中 60 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 8.3973 万人、占比 13.42%,65 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 6.5016 万人、占比 10.39%,已步入轻度老龄化社会。全区运营的养老机构 8 家,养老床位 1046 张,机构护理型床位 468 张,占养老床位比例 44%。《“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要求,到 2025 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需达到 55%,目前,全区仍有 100 余张养老护理型床位的缺口。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和服务能力还存在发展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同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对医养结合服务的需求比较大,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和服务质量提升日益重要和紧迫,任务艰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贵州省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以创建促发展,建立完善覆盖老年人群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服务质量,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推动全区医养结合服务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2023 年 11 月,达到“组织建设好、政策支持好、机构建设好、健康服务好、环境建设好和群众满意好”贵州省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标准,并顺利通过市级评审、省级复核。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同时分管医疗卫生工作和民政工作,有利于推动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水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付正先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方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忠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高波 区民政局局长
    成员:印 刚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 杰 区委编办副主任
    周 娟 区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服务中心主任
    叶荣旺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 京  区司法局政工科科长
    张明江 区财政局八级职员
    尹  军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棚改中心主任
    张鹏程  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万仕发  区市场监管局二级主任科员
    樊焕春  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
    易进松  区医保局医保中心主任
    唐仕鑫  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
各乡(镇、街道)分管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陈忠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樊焕春、叶荣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成员由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适时调度工作进展,合力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遇工作变动,由新任人员接替,不再另行明确。区委宣传部职责:加大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典型案例、健康养老知识和各级扶持政策,持续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
区委编办职责:做好公立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提出主要职责调整和变更登记申请的相关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职责:将推动医养结合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社区化、家庭化,做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医务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诊疗能力。区民政局职责:将医养结合纳入到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内设养老机构的准入和管理工作,积极争取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福彩公益金支持发展医养结合服务,探索建立相应的政策体系,督导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
区发展改革局职责:将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做好养老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规划衔接。
区司法局职责:做好辖区内老年人普法和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畅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申请通道,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区财政局职责:强化支持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的资金保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责: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监督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配合民政部门做好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建设与改造有关工作,做好小区养老设施配套工作。
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职责:普及社区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方便老年人出行,及时清运生活垃圾。
区市场监管局职责: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营利性医疗机构登记注册的监督指导工作;做好营利性医疗机构申请内部设置养老机构的变更登记监督指导工作。
区医保局职责: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稳定运行。
区消防救援大队职责: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强化政策支撑
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健全服务体系。制定出台《水城区创建贵州省医养结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水城区关于贯彻落实〈“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实施方案》《水城区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水城区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方案(2021—2030 年)》《加快推进水城区医疗健康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健康水城行动推进方案》等配套政策文件,有力支持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
(三)强化机构建设
1.提质改造发耳镇敬老院。发耳镇敬老院作为省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的主要场所,近几年,由于发耳镇敬老院消防设施未达标、室内潮湿装饰已部分脱落、养老设施陈旧、无障碍设施未完善等原因,发耳镇敬院现未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为持续巩固发耳镇敬老院的省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需对发耳镇敬老院进行提质改造。区民政局积极向上级申报福彩公益金,用于发耳镇敬老院的提质改造。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按照《贵州省敬老院装修和改造提升指南(试行)》要求,医疗区域和养老区域分开设置出入通道,实现分区管理,对老年人居室、卫生间、浴室、餐厅和公共活动空间进行适老化改造提升以及配备相应消防设施,配备协助失能老年人移动、就餐、洗浴、如厕等基本生活和服务所需辅助器具,配备养老护理床、呼叫设备、物理治疗、作业治疗、电视机等老人必需的专业化生活、康复护理、卫生保健以及文娱设备等,实现设施设备配备专业化。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对发耳镇敬老院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和改造指导。发耳镇人民政府为机构入住的特困供养人员做好生活照料、膳食、清洁卫生、洗涤和文化娱乐等基本养老服务。区卫生健康局指导发耳镇卫生院为机构入住的老年人开展医疗(定期巡诊、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诊救护、危重症转诊、安宁疗护)、中医药、护理、康复、辅助、心理精神支持等医疗卫生服务。持续将发耳镇敬老院打造成辖区内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的县级标准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发耳镇人民政府〕
2.建设“医办养”模式医养结合机构 1 个。加快推进石龙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嵌入式养老服务,推动石龙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依托中医康复科,设置 20 张养老护理型床位开展医养服务,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区卫生健康局指导石龙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向区民政局申请养老机构备案,并向区委编办提出主要职责调整和变更登记申请,在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及法人证书“宗旨和业务范围”中增加“养老服务、培训”等职能;指导石龙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为机构入住的老年人,开展医疗(定期巡诊、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诊救护、危重症转诊、安宁疗护)、中医药、护理、康复、辅助、心理精神支持等医疗卫生服务;指导石龙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诊疗服务;指导石龙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使用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等中医技术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的个性化起居养生、膳食调养、情志调养、传统体育运动等进行健康干预;指导石龙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服务,并和现代康复技术相融合。区民政局指导石龙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为机构入住的老年人做好生活照料、膳食、清洁卫生、洗涤和文化娱乐等基本养老服务。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按照相关要求完善开展养老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的价格政策,核定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石龙街道办事处〕
3.建设“养办医”模式医养结合机构 2 个。依托邻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资源,推动 2 家养老机构(万树龄养老院、营盘乡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公立医务室,为养老机构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区民政局积极向上级争取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福彩公益金,用于万树龄养老院、营盘乡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公立医务室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区卫生健康局指导万树龄养老院、营盘乡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公立医务室,指导以朵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营盘乡卫生院派驻医务人员常驻万树龄养老院、营盘乡养老服务中心为机构入住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开展医疗、中医药、护理、康复、辅助和心理精神支持等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万树龄养老院、营盘乡养老服务中心与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以朵街道办事处、营盘乡人民政府指导万树龄养老院、营盘乡养老服务中心向区卫生健康局备案,为机构入住的老年人做好生活照料、膳食、清洁卫生、洗涤和文化娱乐等基本养老服务。区医保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要求的相关规定,对万树龄养老院、营盘乡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公立医务室符合条件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并根据服务老年人的特点,合理核定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医保限额。〔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以朵街道办事处、营盘乡人民政府〕
4.建设“两院一体”模式医养结合机构 1 个。积极支持六盘水市老年养护楼(恒康颐养公馆)设立康复医院,组建恒康医养康养中心,推动医养康养相结合,不断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市场化、个性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四)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1.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依托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应急救助等老年健康知识,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按照省、市安排部署,认真落实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结核和白内障筛查及健康体检工作,健康管理服务达到省级相关要求。〔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2.加快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占比达到 60%。水城区人民医院和六盘水市中医医院要加快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以老年患者为中心,采用老年综合评估常规模式、共病处理模式和多学科团队工作模式,对老年患者进行医疗救治,最大程度维持和恢复老年患者的功能状态。提升老年医学诊断、治疗的科研及临床水平,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老年医学发展。〔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水城区人民医院、六盘水市中医医院〕
3.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水城区人民医院按照患者“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推动安宁疗护服务。建立安宁疗护专家组和相关工作制度,设置安宁疗护服务区域,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护理指导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水城区人民医院〕
4.基层医疗机构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全区 30 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历次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每年对辖区内 65 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进行两次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包括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 6 个方面。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进行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5.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全区 8 家医疗卫生机构和正常运营的 8 家养老机构(红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六盘水市老年养护楼<恒康颐养公馆>、以朵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万树龄养老院、双水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榆朵养老院、玉舍镇卫生院和玉舍镇养老服务中心、米箩镇卫生院和米箩镇养老服务中心、化乐镇卫生院和化乐镇养老服务中心、营盘乡卫生院和营盘乡养老服务中心、龙场乡卫生院和龙场乡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医养服务合作协议,全面落实签约合作服务内容,为医养合作签约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诊疗、康复服务、护理、中医药、精神卫生、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双向转诊、药事管理指导等服务,切实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有效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相关乡(镇、街道)〕
6.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辖区内 60 岁及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全覆盖。30 家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辖区内失能老年人数量,选定服务团队,对全区 60 岁及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家医疗健康服务,增强失能老年人健康意识,改善失能老年人健康状况,提高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
(五)强化老年友好环境建设
1.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双水街道办事处申报一个社区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推进社区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与卫生、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互补共享。着力从居住环境安全整洁、出行设施完善便捷、社区服务便利可及、社会参与广泛充分、孝亲敬老氛围浓厚、科技助老智慧创新、管理保障到位七个方面完善社区助老生活设施,共建适老宜居环境,提升为老服务水平,积极构建老年友好型社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审批新建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指导新建小区或老旧小区要加强老年人住宅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重点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进行改造,满足老年人基本安全通行要求;老年人口、残疾人口比例高的老旧小区增设坡道、休息座椅等无障碍设施设备。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普及社区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重点是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社区服务设施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对人行道设置轮椅坡道,休闲座椅,对破损地段进行修缮,方便老年人出行,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区民政局指导双水街道办对社区高龄、失能、残疾人老年人家庭实施住房适老化改造,对空间布局、地面、扶手、如厕洗浴设备等进行适老化改造和维修,降低老年人生活风险;建立社区养老机构或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区司法局指导双水街道办司法所到社区开展老年人防诈骗知识与技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老年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非法侵害的能力;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室,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涉及老年人的纠纷及相关事务。区卫生健康局指导双水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为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等居家老年人提供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指导双水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栏、健康知识讲座、个体化健康指导、短信微信等方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涉及老年健康核心信息、失能预防核心信息和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以及健康老龄化理念和健康科学知识。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对养老机构和养老设施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双水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定期探访独居、空巢、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对独居、空巢、失能(含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家庭用水、用电和用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或入户排查,对老化或损坏的及时改造维修,排除安全隐患;指导社区建立社区防火和紧急救援网络,完善老年人住宅防火和紧急救援救助功能,鼓励为老年人家庭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设施设备;指导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指导社区建立志愿者组织,为社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指导社区组织志愿者、物业等社会力量,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所需的照护服务;指导社区组织老年人参与公益活动,如“银龄行动”、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社会援助、社会治安、慈善活动等,老有所为;指导社区建立老年协会等老年社会组织,实行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指导社区成立老年文体团队,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指导社区组织开展有利于促进代际互动的活动。同时,持续巩固双水街道广场社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创建成果。〔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双水街道办事处〕
2.积极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区人民医院和 30 家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就医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比例达 10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人民医院、各乡(镇、街道)〕
(六)提高群众满意度
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幸福老年人”理念,努力营造健康养老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老年朋友对设施设备使用满意度达 90%以上,对环境优良满意度达 90%以上、对医养服务质量满意度达 90%以上。〔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拟定方案(
2023 年 4 月 15 日前)。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印发《六盘水市水城区创建贵州省医养结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二)启动实施(2023 年 4 月—9 月)。各涉及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照任务分解表,启动并实施创建工作。
(三)自查自评(2023 年 10 月 15 日前)。各涉及单位组织自查自纠自评,查漏补缺。
(四)申报验收(2023 年 10 月 30 日前)。向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提交《六盘水市水城区创建贵州省医养结合示范县工作总结》和相关佐证材料,报请省级验收。
(五)迎接评审(2023 年 11 月)。各涉及单位收集完善创建资料,做好迎接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联合评估组现场复核验收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评审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医养结合在深化医疗改革、发展养老服务业及应对人口老龄化等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专人负责,按照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工作职责。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把医养结合工作作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将医养结合创建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督导示范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总结推广经验做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典型案例、健康养老知识和各级扶持政策,持续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转变群众传统养老观念;引导老年人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切实承担照料责任;鼓励失智、失能、部分失能老人进入医养结合机构,享受专业化医养结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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