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四川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就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并回答媒体提问。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医疗保障改革目标:到2021年底,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支付方式、药械集采、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改革任务,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十四五”时期,我省将重点从五个方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一是探索推进五大经济区医疗保障协同发展,逐步构建制度统一、政策趋同、机制健全、服务均等的区域医疗保障体系;二是建立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施“一个总额付费”的医保管理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管理改革;三是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对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实行“三流合一”综合管理;四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测评估考核机制,按期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和改革运行情况等,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五是建好医保专有资源平台,推动全省医疗保障信息互联互通,加强数据有序共享。
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已印发《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确定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重点改革举措及时落地见效。
截至4月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8479.57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137.13亿元,基金运行平稳,略有盈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