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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溪县人民医院等十家县级公立医院执行《湛江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8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遂溪县人民医院等十家县级公立医院:

  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药卫生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政策事项的通知》(粤卫〔2017〕64号)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原则上实行同城同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将遂溪县人民医院等十家县级公立医院列入《湛江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范围,从2018年3月1日起执行。同时请相关部门做好配套工作和宣传解释工作。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湛江市财政局

  2018年2月6日

  (联系人:吴干,联系电话:312996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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