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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二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5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印发<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发﹝2020﹞87号)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经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东岗分院、甘肃迪安同享医学检验中心、甘肃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等医疗机构申报,省临检中心现场验收,以上4家医疗机构PCR实验室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


附件

   

甘肃省第二批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序号

所属地区

医院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1

省级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东岗院区

13909406189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344号

2

省级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13609371865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北街143号

3

省级

甘肃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18153698120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东路387号

4

第三方

甘肃迪安同享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13851669158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草场街街道北龙口永新化工园区(永新集团综合楼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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