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厅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巩固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3〕3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订了《2013年福建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认真总结近2年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本方案要求,科学制订本辖区、本机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省卫生厅医政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同时报送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处。
联系人:陈少雄 0591-87849005
雷冬英 0591-87824331
传真:0591-87845009
电子邮箱: yzc331@126.com
福建省卫生厅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