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圆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安医南区店等72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不具备原经营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我局于2025年1月13日在局政务网站公告拟取消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现公示期届满,企业未主动与我局联系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法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特此公告。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