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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0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

    近期,全区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分服务事项相应进行了调整。为进一步规范医保经办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能,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现将2021年度《广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广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执行统一标准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务服务“八统一”精神,全面执行广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指南除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渠道、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外,其余内容要素需与全区服务指南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全部一致,不得自行增加、修改申办材料、办理时限、申请表等,推动全区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办理,打造群众满意的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把贯彻落实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及服务指南作为推进本辖区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要主动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专人做好本辖区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的编制工作,及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明显位置进行公开,方便参保群众查阅下载服务指南;并集中力量,组织人员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同步完成服务事项清单的调整以及发布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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