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政策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北县2018年扩大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3 信息来源:查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直线驻县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浦北县2018年扩大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7月24日

浦北县2018年扩大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

开展医疗联合体(简称“医联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步骤和制度创新,有利于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有利于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为指导我县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2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卫发〔2015〕36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医疗联合体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桂卫发〔2018〕8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6〕133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7〕106号)《钦州市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钦卫计委报〔2017〕73号)和《浦北县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浦政办发〔2017〕27号)等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思路

坚持以政府主导、创新机制、资源下沉、便民惠民的原则,以县级医院主动与三级医院联合组建医疗集团、专科联盟,县区域内以县级医院与镇级卫生院组建县域医疗共同体、发展远程医疗协作为载体的模式,通过“医疗、医保、医药”的三医联动协调形成的合力,创新发展运行机制、保障机制、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实现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在2017年试点的基础上,2018年县域内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实现100%参加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以县级3家二级医院为龙头,分别组建我县三大县域医疗共同体,每家县级医院至少建成一个以上紧密型的医疗共同体并取得明显的成效;县级3家二级医院至少与三级医院组建一个医疗集团和专科联盟;年终医疗联合体建设考核指标全面完成,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取得明显的成效并体现出工作创新的亮点;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有创新发展;县、镇两级医疗机构建立全覆盖、有效的远程医疗会诊体系,市、县构建完善的远程会诊模式。

二、医疗联合体组建模式

根据我县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等因素,充分发挥各类医疗资源作用,分层次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组织模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医联体是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区域内,由三级、二级、一级或未定级医院、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的医疗机构联合体。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可结合自身需要自愿,积极加入相应医联体。全县医疗机构按以下多种形式组建医联体。

(一)县域医疗共同体

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为核心,构建三个全覆盖的县域医疗共同体,县级医院与市、区级三级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或医疗集团、专科联盟。

1.县人民医院:联合六硍镇中心卫生院(第一批)、平睦镇卫生院、三合镇卫生院、乐民镇卫生院、福旺镇卫生院、寨圩中心卫生院等6个卫生院组建医疗共同体,并与其中一个以上的卫生院建立紧密型的共同体。

2.县中医医院:联合官垌镇卫生院(第一批)、白石水镇卫生院、泉水镇卫生院、龙门镇卫生院、张黄中心卫生院等5个卫生院组建医疗共同体,并与其中一个以上的卫生院建立紧密型的共同体。

3.县妇幼保健院:联合大成镇卫生院(第一批)、安石镇卫生院、石埇镇卫生院、北通中心卫生院、浦北县社区服务中心等5个卫生院(社区中心)组建医疗共同体,并与其中一个以上的卫生院建立紧密型的共同体。

松散型医联体:由1 家公立医院作为医联体牵头医院,向医

联体内的下级医院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实现医联体内信息共享、双向转诊等。松散型医联体内的医院人、财、物和管理均相对独立。

紧密型医联体:由1 家公立医院作为医联体牵头医院,与医联体内的下级医院在利益共享基础上,逐步实现临床、科研、专家、教学、信息等方面共享。在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过程中,紧密型医联体内的人、财、物和管理适度整合,牵头医院对下级医院可采用托管、兼并等方式加快整合速度。保持“五个不变”(医院隶属关系不变、人员身份不变、医院资产归属不变、医院原有债务不变、医院公益性和承担社会责任不变)的基础上,实现“三权转换”,即牵头医院对被托管医院领导班子配备调整有建议权、对被托管医院有人事管理权和中层干部任免权、对被托管医院有绩效分配权。

(二)三二医疗联合体及医疗集团

县级3家医院分别选择与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钦州市中医医院、钦州市妇幼保健院等机构合作,组建一个三二医联体或医疗集团,鼓励镇级卫生院参与三二医联体或医疗集团组建及管理。

(三)专科联盟

县级医院以优势科室为核心,主动与跨区域的三级医院组建区域专科联盟。

1、县人民医院在与医科大一附院组建专科联盟的基础上,利用重点科室发展的机遇组建更多的专科联盟。

2.县中医医院发挥科室优势,主动与省级三级医院组建一个以上的专科联盟。

3.县妇幼保健发挥科室优势,主动与省级三级医院组建一个以上的专科联盟。

(四)建设远程医疗协作共享网络

1.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为技术核心,依靠“互联网+”的技术,建立服务于我县全部乡镇卫生院的远程、即时、点对点,远程会诊服务的模式,实现县级技术人员能够即时解决基层临床医疗会诊等待时间过长的难题,有效解决基层卫生院诊疗技能差、治疗水平低及县级医院因技术骨干人员紧缺无法履行专业技术人员亲自到基层指导的难题。

2.以组建医疗集团为依托,人民医院远程会诊项目建设为保障,完善我县与三级医院医疗集团的远程会诊工作。

3.以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医保报销平台、医院数字管理信息平台为依托,建立区、市、县医疗报销、双向转诊和医疗服务信息共享平台。

三、医疗联合体配套政策保障

各部门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医联体建设和发展、有利于医疗资源和医疗技术下沉的制度、措施,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支持力度,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根据《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精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建投资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提高县级医院综合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推动医联体更好在基层发挥作用。2018年县财政重点支持县人民医院感染病科、县中医医院综合楼、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县疾控中心医技楼、寨圩中心卫生院医技楼、张黄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等公立医院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投入。加强支持医疗共同体内部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完善远程医疗设施建设。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加强支持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卫计局)

(二)进一步发挥医保经济杠杆引导作用,增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机制。利用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杠杆和引导作用,通过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不同级别医院之间的报销水平差距,引导和增强群众选择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看病就医的积极性。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通过调整医保付费总额、连续计算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多种激励政策,激励医联体内部落实分级诊疗和逐级转诊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引导群众有序就医。(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卫计局)

(三)完善医联体内部管理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精神,医联体成员内部单位参照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方案,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卫计局)

(四)进一步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推行以医联体为主体的统一联合议价采购方式,统一确定药品采购品种及采购价格。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自治区城乡居民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按规定遴选非基本药物作为补充药品配备使用,满足常见病、慢性病等患者用药需求,适应专科、专病患者和康复期(恢复期)患者下转需求。鼓励医联体内医学检验制剂调剂使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在基层就近就医取药。(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医改办、人社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建立医联体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不单纯考核业务量,要将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引导三级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医改办、人社局、财政局、物价局)

四、医联体工作机制

(一)完善医联体内部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主体单位组织各医联体制定、完善医联体内部管理章程,医联体按照章程和医联体建设领导小组要求,规定主体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等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在医联体成立理事会。由各成员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理事会,统筹协调医联体运行中涉及总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资源配置、学科布局、服务流程、业务管理、人员培养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理事长原则上由牵头医院的院长当选。理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以技术、服务为纽带,以签署长期协作协议为方法,实施和落实医疗业务范畴、诊疗规范和专科建设。牵头医院要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医联体协议书,以管理、技术的对口扶持为主,相互协作,共同发展。鼓励各医联体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适合实际需要的管理体系。章程和协议书应报县卫计局备案。

加强医联体内部统一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统一的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标准、诊疗和操作规范等,逐步实现在医联体内诊疗业务一体化。

(二)落实医联体内职责分工、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县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提供县域内重病、大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主要为常见病、多发病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并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村卫生室主要提供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和一般医疗服务。我县设置的民营医疗机构在分级诊疗制度中的功能定位与公立医疗机构保持一致。

(三)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分级诊疗服务。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8年要把所有贫困人口纳入签约服务范围。通过医保激励、签约服务补助政策,医联体成员落实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首诊,大病、重病到县级的分级诊疗、逐级转诊、双向转诊的连续服务制度,上级医院对签约及分级诊疗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服务。医联体内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2 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根据双向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四)促进人力资源在医联体内部有序流动。医联体成员内部可以统一调配医技等资源,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率。牵头医院医联体理事会要向紧密型医联体的下级单位,选派不少于3名中级职称以上的全科医生或骨干业务干部担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务副院长(副主任)或科室负责人,将医联体内优质管理制度和经验向成员单位输送,帮助成员单位提升管理水平。按照国家“两人允许”的要求,医联体成员中的基层卫生院,可参照经营性事业单位和县级公立医院的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在医联体(包括跨区域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执业机构备案和医师多点执业手续。管理人员聘用为下级成员单位院级领导职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等规定审批备案。医联体选派的业务干部,其工资待遇由医联体牵头医院与派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商解决,保障选派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

(五)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县级及以上医院成员单位的医师必须加入基层成员单位组建的全科医生团队,共同为辖区居民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全程、连续的医疗服务;基层成员单位的医务人员,必须参与本单位上转至上级成员单位的查房诊治,每年参与查房诊治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0 天。医联体内安排专家出诊、会诊,提高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医联体派出的高年资医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诊期间,承担带教任务,要求每天不少于1 名高年资医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诊、会诊,每周开展不少于1 次针对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讲座,让辖区居民就近享受到高水平诊疗服务,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时同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形象。

(六)完善医保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保经办机构参考本县实际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和医疗费用等因素,组织医疗机构进行公开平等谈判,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不同级别医院之间的报销水平差距,引导和增强群众选择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看病就医的积极性。纵向合作的医联体内实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住院病人,实行提高医保付费总额、报销比例和连续计算起付线的激励政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引导群众有序就医。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通过医保协议的方式,落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医联体的支撑作用。依靠人口健康信息区级平台,统筹推进县内医联体相关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医联体各成员单位逐步统一信息管理系统,优先使用分级诊疗平台开展患者的转诊工作,建立数据服务共享机制,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人民医院加快推进远程医疗中“县县通”项目工程,打造医疗服务共享平台,建成标准化的远程医疗系统。县内医共体内建设远程临床会诊系统,保障主体医院与镇卫生院临床科室、医生实现即时、可视、可交流的会诊标准,解决主体单位技术骨干人员不足,无法及时指导镇卫生院的困难。医联体内统一标识,强化牵头三级、二级医院的责任意识,提升成员单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发挥品牌效应。

(八)保护患者就医选择权。患者到医联体成员单位就医,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转其他医院治疗时,须尊重患者的自愿选择权,依照患者选择为其办理转诊手续,不得强制患者在本医院治疗,不得强制患者必须在医联体内转诊,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患者拒绝为其办理转诊手续。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8年2月∽2018年3 月)

1.县卫计局牵头制定2018年扩大医疗机构医联体建设覆盖的实施方案,明确2018年参与医联体建设的机构及数量,加快医联体建设目标及时间进度,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2.县卫计局牵头发放医联体建设调查表,了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或参加医联体意愿。

3.县卫计局召集牵头组建医联体的医院、参加医联体的各单位召开座谈会,明确医联体建设的相关内涵及相关工作,传达落实相关会议精神。

4. 各医疗机构依据实施方案精神,可先期开展医联体建设筹备工作。

(二)启动阶段(2018年4月∽5月)

2018年5月底前,县内所有公立医院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牵头医院依据实施方案向县卫计局上报牵头组建医联体申请,县卫计局批复同意申报单位组织开展医联体建设工作,并报市卫计委备案。

(三)实施阶段(2018 年5月开始)

1. 牵头医院草拟医联体协议、医联体理事会章程、理事会选举办法等相关方案,报县卫计局备案后,可初步确定为提交理事会讨论的正式文本。

2. 牵头医院组建的医联体成员单位组织召开医联体成立大会及第一届理事会会议,制定医联体章程,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退出、终止情形,确定医联体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责等,以技术、科研、教学、服务为纽带,以利益分享为支撑,相互协作,共同发展。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医联体协议,统一加挂“牵头医院名称+成员单位名称+医联体”构成的标牌。

3. 各医联体依据本实施方案,借鉴医联体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和完善医联体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以利益共享、临床共享、科研共享、专家共享、教学共享、信息共享和管理共享为主要内容的“七共享”建设。

(四)评估考核阶段(每年12 月)

1. 工作评估。县卫计部门牵头按《广西医疗联合体建设考核方案》(桂卫发〔2018〕8号)要求开展医联体建设评估。评估工作原则上每半年1 次,评估结果将作为财政补助拨付、医院绩效考核、医保基金核定的重要依据,对连续2 次评估不合格的医联体,由县卫计部门向医联体发文予以警示,对警示后仍无法通过评估的医联体应当终止。

2. 绩效考核。各医联体每年年终向县卫计局上报医联体年度工作总结,同时报县医改办备案。县卫计局牵头组织对医联体工作进行年终全面绩效考核1 次,报考核结果上报市卫计委。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联体建设是统筹医改,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涉及系列体制、机制建立和创新,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医联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互动,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促进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体制机制创新。县卫计局要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监管,明确医联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牵头制定相关技术文件,做好组织协调、督促、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医联体的行业化管理,切实保障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物价局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县科技局要会同县卫计局支持并促进医联体发展。县编办要做好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使用控制数人员的备案管理。县财政局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县人社局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银行要发挥开发性金融“投贷债租证”综合金融服务优势,支持医联体及相关基础性建设。县宣传部门要做好医联体试点改革的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舆论方向。各医联体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推进,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三)加强督查评估。县卫计局要会同各有关部门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指导各有关单位有序推进医联体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按照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增强牵头医院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的动力。要坚持问题导向,防止和破解大医院垄断资源、“跑马圈地”、“虹吸”基层资源、挤压社会办医空间等问题。

(四)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分级诊疗和医联体的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引导群众建立“首诊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科学就医理念,努力赢得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医联体试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此项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