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2〕4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委组织专家于2023年5月22日至24日对克拉玛依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等级医院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委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现将评审拟确定结论公示如下:
克拉玛依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拟确定为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
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至6月14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991-8565933
监督电话:0991-8568965
邮??箱:xjwjwzyyc020@xj.gov.cn
地??址: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