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市属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的通知》(闽医保〔2025〕19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8日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的通知
闽医保〔2025〕19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2022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3〕28号)管理规定,现将“注射用阿立哌唑”纳入我省“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2024版),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