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医院评审计划,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医院评审专家,依据国家《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对重庆市忠县妇幼保健院、重庆市梁平区妇幼保健院开展了评审,评审结果已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拟确定重庆市忠县妇幼保健院、重庆市梁平区妇幼保健院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6月7日至6月15日)。如公示期内有不同意见,请与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23—67705041,电子邮箱:cqfyjk@163.com。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