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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氨酚拉明片等8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08 信息来源:查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和《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审定,氨酚拉明片等8种药品(其中化学药品5种、中成药3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现将上述8种药品名单(附件1)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印发你们。

    请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按照《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 540号)和有关规定,进行上述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1:

转换为非处方药的8种药品名单

    一、化学药品

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组成)

分类

1

氨酚拉明片

每片含盐酸苯海拉明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

甲类

2

盐酸曲普利啶胶囊

2.5毫克

甲类

3

酮康他索乳膏

每克含酮康唑10毫克和丙酸氯倍他索0.25毫克

甲类

4

甘露聚糖肽胶囊

5毫克

甲类

5

氨酚曲麻片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00毫克、水杨酰胺1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咖啡因15毫克、盐酸曲普利啶1.2毫克

甲类

    二、中成药

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组成)

分类

1

养血清脑丸

每袋装2.5克

甲类

2

柴胡滴丸(薄膜衣)

每袋装0.551克

甲类

3

小儿七星茶口服液

每支装10毫升

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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