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洋浦卫生计生局,海南医学院第一、二附属医院,省干部疗养院,委直属医疗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精神,我省于2016年5月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常用低价药品采取企业自主报价并直接挂网,医疗机构进行议价的方式采购。现将2017年1-4月医疗机构议价采购情况予以公布,请各单位以此为参考,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健全药品议价采购机制,确保药品议价采购工作的落实。
附件:2017年1-4月医疗机构议价采购情况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