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函〔2022〕342号)精神及省中医药局工作部署安排,我局委托市医学会组织专家于5月31至6月1日对海丰县中医医院开展二级中医医院复审工作。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访谈、考核、统计资料分析等方式完成对海丰县中医医院的现场评审任务并形成《海丰县中医医院二级中医医院等级复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建议评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报告》经局2023年第18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评审结论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评审结论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止。
受理单位及电话:市卫生健康局中医科3374616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