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40号)和《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赣社保中心函〔2017〕77号)要求,经审核,拟对九江市庐山区民心大药房等3家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的有关信息进行变更,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8日。
如有异议,请向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服务管理科反映。
电话:0792-8577592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