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紫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鞍山道店等公司主动注销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08月18日-2025年08月23日,公示期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无异议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予以注销。
拟注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凭证》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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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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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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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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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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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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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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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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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紫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鞍山道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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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包药监械经营许2017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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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友谊大街广汇建材城7-8号底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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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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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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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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