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法规函〔2020〕9号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根据你局《关于河北兆华医院设置的请示》(石行审社卫〔2019〕1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国家鼓励社会办医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论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北兆华医院有限公司设置河北兆华医院,设置医院的级别类别为三级综合医院,经营性质为营利性,服务对象为社会。
二、同意该医院选址在石家庄正定新区(东至承泽街,西至尉佗街,南至东关路,北至天宁路)。
三、同意设置床位1500张,牙椅20张,核准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传染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临终关怀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四、建设完成后,由我委负责组织现场验收,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后进行登记注册,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院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五、设置申请单位应当自批复之日起三年内办理完有关该医院的登记注册手续,逾期未能完成,本批复自动失效。
六、本批复唯原件具有效力,不作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融资活动的依据。
此复。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