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省管县卫生健康委:
为加快社区医院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1〕31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
“十四五”时期,我省城镇化、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多种疾病负担并存、多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状况将长期存在,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多层次多样化便捷的健康服务需求将持续快速增长。加快社区医院建设,有利于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有利于提升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促进建立分级诊疗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注重规划布局
各地应主要依托现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乡镇卫生院,可根据发展需要纳入社区医院建设范畴。要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服务能力和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等,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社区医院建设发展规划。各市要制定社区医院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注重过程管理,时间服从质量,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合肥、芜湖、滁州、蚌埠、阜阳、安庆、黄山等市要做好“巩固、完善、发展”工作,增加并提升社区医院建设;其它市要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实现2021年以市为单位社区医院全覆盖。
三、强化人才培育
牢固树立人才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结合机构实情,配备公卫医师、临床、检验、影像、中医、康复、预防保健、精神心理、儿童保健等社区医院各类适宜人才。充分发挥现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机构作用,面向社区医院开展住院医师、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护理、药事、医技、康复等方面医务人员培训,大力培养具有临床、预防、健康管理技能的复合型医疗卫生人才,开展适宜技术培训,加快新技术、新型设备在社区医院的普及应用,并结合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有计划地选派骨干人员赴上级医院进修学习等,多途径多方式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四、突出服务特色
坚持社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城市其他医疗机构互补协同发展,发挥贴近群众优势,积极开展签约服务、家庭病床服务、上门服务、社区护理、安宁疗护、随访管理服务等,落实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要求,调整和适当延长社区医院门诊服务时间,提高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社区医院功能布局,改善设施条件和设备配备,优化服务流程,方便老年人和儿童看病就医,拓展妇幼保健、医养结合服务。积极适应日益严峻的慢性病防治形势和重大疾病工作需要,加强医防融合,提供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服务。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在智医助理预检分诊模块及时登记报告发热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等可疑患者;符合条件的设置发热诊室,实现对发热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患者的登记、筛查、隔离、报告、治疗、转诊等功能。着眼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在做好全科医疗服务的基础上,鼓励积极开展口腔、儿科及妇幼保健、康复、精神心理等服务,每个社区医院至少建设2个以上中医药、全科、内科、康复、安宁疗护、精神心理、家庭病床等特色科室。发挥中医简便验廉优势,加强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馆)服务能力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鼓励提供融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
五、搞好政策协同
着眼满足群众就近看病就医需求,在房屋建设、床位设置、设备配备、技术准入、用药目录、医保报销等方面,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为社区医院发展创造条件。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医院规划为二级医院并参加二级医院等级评审,按照二级医院有关医疗要求进行管理。鼓励上级医院医师到社区医院多点执业,支持设置医生工作室。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机构对社区医院的指导,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医防协同新格局。积极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医保等部门,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人事薪酬、医疗保障、公卫经费等方面争取支持政策,促进社区医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六、严格医院管理
社区医院原则上由省级组织评估。对省级评估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但未达到《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518号)的要逐条对照标准,逐项整改到位。对未达到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要求的,不得加挂社区医院牌子。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落实《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518号),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加强社区医院文化和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树立行业声誉。加快建立完善社区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开展社区医院运行监测评价,促进社区医院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运行效率。
七、注重典型宣传
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官方网站、报纸、新媒体等,积极宣传社区医院建设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取得的进展和成效、群众获得感和感受度等,为社区医院建设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社区医院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经验交流会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强交流互鉴宣传。各地要积极报送先进典型经验材料,我们将择优推荐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交流宣传。
请各市于9月30日前将社区医院建设年度工作总结及新建成社区医院名单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
联系人:陈绍宏 0551-62998530 邮箱:1343078158@qq.com
徐法宝 0551-62998098 邮箱:2771469481@qq.com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