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2号)的有关规定,梧州市本级拟新增4家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1.梧州市大参林公园一号药店,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镇苍海一路17号第11.12幢一层2号商业;
2.梧州市大参林月桂花城药店(个人独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蝶山二路12号第1、2、3栋一层12、13号商业;
3.广西梧州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华府药房,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西堤三路2号丽港华府第5幢负一层丽港家居生活城综合商业内街10号铺;
4.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龙圩区大都汇分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西南大道357号第2幢一层10号商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
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3月15日前向我中心反映,邮箱:wzsybzxddk@163.com。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