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迅港贸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周雅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3014325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8月07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54025424)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迅港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吴山13-1号2楼。仓库地址:杭州市解放路85号伟星世纪大厦-1层;杭州市吴山13-1号。法定代表人:周雅。企业负责人:周雅。质量负责人:江培元。经营范围:第三类医疗器械,除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
2025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