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医疗保障局正式印发《关于规范中医、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确保各相关单位准确理解政策内涵、推动有效实施,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精神,着力构建项目内涵清晰、边界明确、适配临床诊疗需求、便于评价监管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中医、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17号)具体部署要求,巴中市医疗保障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对中医外治类、中医(灸法、拔罐、推拿)类、中医针法类、中医特殊疗法类、中医骨伤类及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系统整合与规范,同步制定了本市公立医疗机构相应价格标准及医保支付类别。
二、起草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四川省定价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政策文件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中医(灸法、拔罐、推拿)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等。
三、起草程序
本次定价工作严格履行法定流程,依次开展成本调查、专家论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结果公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审议等环节。在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全程指导下,通过原项目价格平移、整合加权核算及新项目成本定价等方式,拟定本市公立医疗机构上述类别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报经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印发。
四、主要内容
(一)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1. 中医类项目:整合规范中医外治类项目18项、中医(灸法、拔罐、推拿)类项目18项、中医针法类项目10项、中医特殊疗法类项目6项、中医骨伤类项目9项,同步停用原对应价格项目188项。
2. 临床量表评估类项目:整合规范临床量表评估类项目2项,停用原对应价格项目112项;修订“诊查费”项目1项。
(二)明确医保支付类别
综合考量临床诊疗必要性、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对上述整合规范后的各类医疗服务项目,明确其医保支付类别。
(三)明确可另行收费医用耗材范围
结合医疗机构临床操作实际需求,制定并公布可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清单,规范耗材收费管理。
五、实施范围
本《通知》实施范围为巴中市全域行政区域,包括巴州区、巴中经开区、恩阳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覆盖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六、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