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福建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标准》,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7688006
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
邮 编:361102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4月03日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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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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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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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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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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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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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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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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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莲福堂药店有限公司翔安东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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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翔安东路5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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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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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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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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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非处方药(以上需冷藏冷冻药品除外)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以上需冷藏冷冻药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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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CB592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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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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