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依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8号)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规定要求,准予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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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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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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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2016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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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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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zC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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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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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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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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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706827544766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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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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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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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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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阳市经济开发区隆茂街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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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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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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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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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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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受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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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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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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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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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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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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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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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经济开发区隆茂街中段:片剂、颗粒剂、煎膏剂(膏滋)、糖浆剂、合剂、口服溶液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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