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安徽省增补品种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制定工作程序(试行)的通告》(〔2023〕年第11号),我局已组织完成对相关企业研究起草的红曲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复核、审核等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30天。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反馈,并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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