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滨江新区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
《沙洋县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沙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沙洋县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5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16〕58号)、《荆门市加快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荆医改办发〔2017〕5号),为加快构建沙洋县紧密型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整合优化县域内的医疗卫生资源,提高资源配置利用效率,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构建“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增强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对医联体各医疗机构的投入和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鼓励引导医联体有序参与市场竞争,防止盲目扩张和分割医疗市场行为。
(二)紧密型原则。依托县级综合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密合作,构建紧密型医联体,实现“三通、六统一”,即人通、财通、事通,统一人员调配、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资产管理、统一质量管理、统一绩效考核、统一信息化管理。
(三)上下联动原则。医联体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各自的功能定位,以提供安全、有效、可及的医疗服务为核心,建立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分级诊疗体系的形成。
(四)中西并重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合理分布中医药优势资源,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广简便验廉中医药适宜技术,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三、组建模式
县人民医院与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县域内12家镇卫生院共同组建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各医疗机构根据医院评级功能定位依照医联体章程和相关规定开展诊疗活动。各成员单位原机构名称、公益性质、公共卫生服务和村卫生室管理职能、政策性权益、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加挂“沙洋县人民医院××医院”匾牌,并报县卫计局备案。
四、工作目标
(一)提高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医联体内明确县级医疗机构、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促进医疗机构分工协作、资源共享、无缝对接、高效运行,突出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可及性和高效性,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运作效率。
(二)提高县域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县级医疗机构加大对镇卫生院技术帮扶,提高镇卫生院诊疗水平,引导患者向镇卫生院流动。提高县级医疗机构诊疗水平,降低患者县外就诊率。
(三)形成医疗、医保、患者三方利益相容。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医保总额付费机制,推行医联体医保“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管理模式。结余的医保资金可以在医联体内部进行再分配,促进医疗机构主动节约费用、节约医保资金,实行医疗与医保利益相容;在医保支付机制的驱动下,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密切协作,以便捷的流程、最好的质量和最低的费用服务患者,并为转诊提供跟踪服务,密切医患关系。
(四)形成医疗机构与疾病防控机构的同向激励机制。县级医疗机构与疾病防控机构联动,提供协同的、连续的卫生服务,做实健康促进、慢病防治和健康管理工作,使群众少得病,降低总发病率和就医总成本,从根本上减轻群众疾病经济负担和风险。
五、管理模式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沙洋县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由县人民医院、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县卫计局分管负责人组成。管委会为紧密型医联体决策机构,负责医联体所属医疗机构的总体规划、运营方针、资产调配、财务预决算、收入分配、人力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管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成员若干名。每届任期5年。主任由县人民医院法人代表担任。副主任由主任提名,经管委会聘任。(见附件1)
2.建立“沙洋县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监委会是医联体的监督机构,负责按章程监督管委会履职及分工执行情况,向管委会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见附件2)
3.组建“沙洋县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医联体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医联体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民医院,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
4.建立健全医联体职能管理部门。医联体内设人事部、财务部(核算中心)、医务部、护理部、公共卫生部、后勤保障部、药事部等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医联体相关业务日常管理。各部门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各部门主任由医联体管委会任命,副主任由主任提名,报管委会审核任命。
5.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任用机制。完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用机制,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由县卫计局征求管委会意见后,按相关组织程序任命或聘任。其他班子成员由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名推荐,征求管委会意见,由县卫计局考核、聘任。
(二)医联体的职责分工
1.医联体管委会:负责联合县域医联体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构建分工协作机制;制定县域医联体章程、县域医联体双向转诊实施细则、县域医联体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县域医联体医疗服务收入结算与分配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县域医联体组织架构和运行制度,并推进落实。
2.县级医院:负责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任务,承担对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与基层医疗机构有效对接及辖区病人的接、转诊等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床位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有效做好医务人员的上下交流和出诊工作;承担县域医联体日常工作,做好工作信息、数据收集、汇总等工作。
3.镇卫生院: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伤残康复和慢性病治疗管理等任务;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完成医联体管委会规定的其他工作。
六、主要任务
(一)统一人员调配
1.根据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和业务需求,县医联体管委会报县卫计局审批,向基层医疗机构派驻院长或执行院长,进行管理和技术帮扶,院长一般任期3年,执行院长一般任期1年。县级医院派驻医疗专家定期到医联体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坐诊、查房、手术示范、病例讨论、技术培训、专题讲座等对口支援工作,指导受派单位开展质控管理,完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联系开展远程会诊工作和双向转诊工作,帮助受派成员单位开展适宜技术和被核准的或具备条件的治疗项目。派驻院长工资待遇根据该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派驻执行院长工资待遇由受派成员单位制定相关政策发放。派驻医疗专家由派驻成员单位制定相关政策发放,原则上高于医院同类人员。
2.县人民医院负责医联体成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院免费进修培训工作,进修培训人员及时间由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成员单位每年将到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进修培训计划上报县人民医院,由县人民医院统一安排到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免费进修学习。
3.进一步完善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对基层卫生人才,可在医联体内,采取“县聘镇用”的方式培养和使用,缓解基层人才不足。
(二)统一财务管理
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全面预算管理下的各成员单位独立核算机制。各成员单位年度财务预算经医联体管委会审核后,再报县卫计局审批执行。各成员单位定期向医联体财务管理部门报送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等财务会计报告,医联体财务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分析监管。医联体内成员单位财政补偿经费由县卫计局统一管理,分类考核划拨。
(三)统一资产管理
建立设备、药品、耗材等资产统一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设备、器械由管委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统筹规划,遵循自愿原则,集中带量采购,采购成本由各成员单位各自承担。医联体管委会组织对各成员单位清产核资,医联体组建前各成员单位原有固定资产以及组建后政府投入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属性不变。医联体内固定资产取得、保管、使用、处置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管委会统一管理。县人民医院加大资金、设备对口帮扶力度,根据成员单位的需求,将医疗设备投放到成员单位使用,设备所有权属县人民医院,使用权属成员单位,使用设备获得的收益归成员单位。
(四)统一质量管理
依托县人民医院成立沙洋县医疗质量与安全质控中心、外科质量控制中心、内科质量控制中心、病历质量控制中心、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感染质量控制中心、检验质量控制中心等7个质控中心,统一质量控制指标,实施医联体内同级成员单位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和药物使用等行为。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前提下,医联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降低患者检验检查费用。
(五)统一绩效考核
1.绩效管理。医联体内部建立统一的运行管理和绩效分配考核机制。运行管理指标突出成员单位履行功能定位职责、分工协作情况、能力提升情况、遵守章程情况等,考核中发现违背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的成员单位,牵头医院可要求其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终止其成员单位身份。绩效分配考核指标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技术能力、费用控制、公共卫生服务、患者满意度等,考核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补助资金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各成员单位薪酬总量、主要负责人薪酬以及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
2.薪酬管理。医联体管委会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合理核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总量。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自主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分配方案须经管委会审核、县卫计局同意,并报县人社局审批后执行。
3.考核监管。建立按年度考核监督的工作机制,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每年度参与医联体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提出持续改进建议。
(六)统一信息化管理
在医联体内搭建远程综合服务平台,构建远程音视频会诊中心、远程影像诊断中心、远程心电诊断中心、远程病理诊断中心、县域临床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推进医联体预约诊疗、检查检验、临床诊疗、双向转诊、远程会诊以及慢病管理等终端全覆盖,打造智慧医疗服务体系。成员单位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到县人民医院医技科室进行检验检查的,由县人民医院为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检验检查,检验检查所产生费用由成员单位按照县级医院标准收取,检验检查获得收益由县人民医院和成员单位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七)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医保总额付费机制
开展以医联体为单位的“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医保付费结算管理模式。医联体内医保基金实行总额预算下的各成员单位独立核算机制,医保基金结余部分,由管委会与医保经办机构依照协议规定,在医联体各成员单位内进行合理分配使用。对医联体合理增加的工作量超总额控制指标的部分,经认定属实的,医联体与医保经办机构按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
(八)强化医保经办机构监管和服务职能
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求,对医联体履行协议管理,建立谈判机制,实行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等符合医保的支付方式,做好经办服务工作,按期预拨资金到医联体,考核医联体的临床路径执行率、病人实际补偿比、县外转诊率等,并与医保基金年终结算挂钩,帮助医联体做好县外住院病人的调查核实。
(九)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医联体内上下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分级诊疗病种目录,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细化转诊规范和流程。建立完善有序规范的基层首诊引导机制,发挥好基层医疗机构的“守门员”作用,引导病人首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小病在基层、轻症在基层、康复在基层。通过分级诊疗,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
(十)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签约服务团队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双向转诊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健康管理等全科服务。通过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首诊,县人民医院预留20%的专家号提供给签约服务上转患者,对签约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双向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建立由公共卫生经费、医保基金以及签约居民个人等多方分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保障机制。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3月20日前)。开展摸底调查,广泛征求意见,拟定实施方案。
(二)启动阶段(2018年4月20日前)。广泛动员,召开会议,组建紧密型医联体,拟定章程。
(三)实施阶段(2018年5月31日前)。搭建远程音视频会诊中心、远程影像诊断中心、远程心电诊断中心、远程病理诊断中心、县域临床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签订协议,规范运行。
(四)迎评阶段(2018年12月底前)。考核评估,完善提高。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充分认识组建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的必要性、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积极参与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协调和落实好医联体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县发改局要加大对医联体信息化建设和基层能力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县编办要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编制管理办法,并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性质进行重新核定,合理确定性质。县人社局改进医疗联合体医保支付方式,推行医联体医保“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管理模式;建立促进分级诊疗、签约服务的医保付费机制;出台与紧密型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完善医联体新老人员社会保障机制。县财政局按规定落实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县物价局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省、市统一部署落实基本医疗服务定额收费政策及远程医疗收费标准。县卫计局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职能,指导、协调各地、各医疗机构落实建设工作措施,加强医联体内细节监管和协调。县医改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合力推进建设工作稳步实施。
(四)强化督查评估。县卫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科学合理的紧密型医联体整体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职责和任务落实情况、基层人才结构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基层医疗机构服务量占比、专家下基层服务效果、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情况、医疗费用控制、居民健康改善等作为考核内容。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指导县域医疗机构有序推进医联体建设。
(五)广泛舆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解读、宣传医联体建设相关政策,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县域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的理解与支持,引导社会合理预期,为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沙洋县紧密型医联体管理委员会人员名单
2.沙洋县紧密型医联体监督委员会人员名单
3.沙洋县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考核标准
附件1
沙洋县紧密型医联体管理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 任:李克华 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主任:文 波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黄小龙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任 兵 县中医医院院长
汪凤兰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委 员:钟清华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王世华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李 强 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
何忠金 县人民医院总会计师
曹国智 高阳镇卫生院院长
杜成均 官垱镇卫生院院长
李红念 李市镇卫生院院长
范平华 曾集镇卫生院院长
江海洋 马良镇卫生院院长
郭 勇 毛李镇卫生院院长
张大莉 沈集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袁显峰 拾回桥镇卫生院院长
刘 青 五里铺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文 林 后港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丁兆军 十里铺镇卫生院院长
王书兵 纪山镇卫生院院长
付兴红 县卫计局人事科技科负责人
杜成梅 县卫计局医改科负责人
杨 兵 县卫计局医政医管科负责人
安玲梅 县卫计局财务审计科负责人
附件2
沙洋县紧密型医联体监督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 任:丁爱斌 县卫计局纪检组长
副主任:赵明元 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
委 员:文治银 县卫计局综合监督科负责人
汪 洋 县卫计局规划与信息科负责人
徐娟娟 县卫计局监察室副主任
胡慧蓉 县人民医院监察审计科科长
县紧密型医联体监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民医院,胡慧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3
沙洋县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考核标准
序号考核指标考核计分标准标准分考核对象得分
1制定医联体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医联体组织领导体系,有具体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医联体推进工作。未制定方案不得分。未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未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不得分。5县卫计局,医联体各成员单位
2签订医联体合作协议。未签订不得分5医联体各成员单位
3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模式的医联体组织架构,建立落实医联体各成员单位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医联体建设问题,为政府行政部门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未建立组织架构不得分,未建立例会制度扣2分,未落实例会制度扣2分。5医联体各成员单位
4医联体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出台医联体内人员管理办法相关政策文件5县人社局、县编办
5医联体内部支付方式改革出台相关文件5县人社局
6实现医联体政府办医疗机构全覆盖。每有一个未加入医联体的基层医疗机构扣2分,每有一个未加入医联体的二级医院扣3分,扣完为止。8县卫计局
7牵头医院对医联体内的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派驻至少1名临床医师,每周工作不少于5天。全年下派人员符合要求并有据可查(有门诊记录或排班表)得满分,每少1天扣1分,扣完为止。8医联体各成员单位
8各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安排医务人员到牵头医院进行形式灵活多样的进修、培训或参与病人下转前的查房,牵头医院应免费安排。符合要求得满分,不符合不得分。8医联体各成员单位
9制定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目录、转诊指南、转诊流程。任一项未制定不得分。5医联体各成员单位
10建立双向转诊信息系统,并与医保等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任一医疗机构未建立不得分,任一医疗机构未与医保系统联通扣1分,扣完为止。5县卫计局,医联体各成员单位
11建立双向转诊服务部,专区、专人、专门通讯及信息化等设备均符合要求,落实“一站式”导医、导诊服务。基层医疗机构为签约患者预约挂号和转诊,牵头医院为基层医疗机构保留足够预约号源,做到应转尽转,患者转诊牵头医院后全部接收安排。任一医疗机构未建立不得分,任一医疗机构建设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未落实“一站式”服务不得分(查看转诊记录)。转诊后牵头医院未及时安排的发现一例扣1分。转诊不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发现1例扣1分。5医联体各成员单位
12根据基层医疗机构技术特点,牵头医院至少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在建设周期内(3年)创建1个特色专科,重点建设康复、慢病诊疗等科室。有计划、有目标并认真执行得满分;有计划和目标,但未落实扣3分。无计划和目标不得分。 5医联体各成员单位
13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人次(及扶持的特色专科就诊人次)年增长达10%得满分,不达标不得分。8医联体各成员单位
14牵头医院门诊人次逐年下降得满分,不达标不得分。8医联体牵头单位
15牵头医院下派的医师在基层日门诊量。年增长达10%得满分,不达标不得分。5医联体牵头单位
16基层医疗机构对医联体满意度满意度90%得满分,不达标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5医联体各成员单位
17辖区居民对医联体工作满意度。满意度90%得满分,不达标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5医联体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