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卫健综发〔2020〕8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
根据《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3号),结合我省实际,在总结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贵州省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卢俊风 武蔚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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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办 李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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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王宇宏 王成仁
联系电话:0851-8689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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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黄玉娟 张 龙
联系电话:0851-86824684
电子邮箱:gzzyjyz@163.com
2020年5月27日
贵州省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3号),结合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在总结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在全省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各市(州)结合实际,逐步将辖区内二级公立医院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到2022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二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引导二级公立医院落实功能定位,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考核工作。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是加强公立医院管理的一体化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关键指标、体系架构和实现路径,省卫生健康委(含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同)根据我省工作实际情况,在国家的基础上增设相应考核指标,并设置考核指标的指标权重,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二)科学制定指标体系。为保障绩效考核的可比性和针对性,在延续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根据我省二级公立医院实际,形成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基础上,新增了党的建设考核,将从医院管理和党的建设进行双线考核。其中,医院管理部分从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社会效益、医疗安全等6个方面进行考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不断完善支撑体系。我省所有二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规定填写病案首页,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集,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质控工作,保证病案首页的质量,确保绩效考核数据客观真实。要按照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已经印发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文件要求,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强化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有效支撑绩效考核工作。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必要现场复核为辅,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
(四)持续提升质量控制。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我省实际,依托贵州省医药监管平台建设我省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平台,并与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平台互联互通,支持我省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省绩效考核平台将健全绩效考核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形成数据质量追踪机制,发挥大数据优势,强化考核数据分析,持续提高绩效考核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省级绩效考核将由省、市(州)分级开展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数据的上报督导、质控等工作。探索从医药监管平台提取相关数据直接用于绩效考核工作,相关医疗机构要强化与省医药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对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实时性。省卫生健康委将单独建设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与医院管理工作同步考核。
三、考核内容
结合我省实际,在国家指标体系基础上制定我省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定量指标、定性指标构成(见附件)。省卫生健康委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要求和我省实际,及时调整我省二级公立医院考核指标体系。
(一)医院管理。
1.医疗质量。通过出院患者三级手术占比、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等指标,考核监测医院功能定位、质量安全、合理用药和医疗服务。
2.运营效率。通过考核收支结构指标间接反映政府落实办医责任情况和医院医疗收入结构合理性,推动实现收支平衡、略有
结余,有效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目标。通过考核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变化,衡量医院主动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等情况。
3.持续发展。通过人才结构指标考核医务人员稳定性,通过科研成果临床转化指标考核医院创新支撑能力。通过学科建设指标考核医院引领发展和专科能力等情况。
4.满意度评价。通过考核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满意度,了解患者和医务人员需求,增强患者就医体验及医务人员获得感。
5.社会效益。通过考核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对口帮扶工作、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使用等,引导医院维护公益性。
6.医疗安全。通过考核医疗责任保险、预防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推动医院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二)党的建设。
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行使职权,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选优配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健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和正向激励的干部工作体系,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
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拒腐防变能力,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党的建设和医院改革发展同步谋划、机构同步设置、人员同步配备、工作同步开展、责任同步落实,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考核程序
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一)医院自查自评。各市(州)要督促辖区内纳入考核的各二级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将上一年度病案首页信息、年度财务报表、党建工作相关材料及其他绩效考核指标所需数据等经过院内质控后按要求上传至国家和省级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形成绩效考核大数据。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自评结果,医院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实现外部绩效考核引导内部绩效考核,推动医院科学管理。2021年起,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二)市级组织实施。各市(州)根据实际,于2020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组织辖区内纳入考核范围的二级公立医院完成绩效考核数据填报和质控工作,并做好市级督导和质控工作,2021年起,每年4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三)省级年度考核。省级根据实际,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纳入考核范围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并以适当方式将考核结果反馈医院,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四)考核指标分值。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行双千分制,由医院管理(1000分)和党的建设(1000 分)两部分组成,分别计分。根据得分情况分为优秀(得分≥900 分)、良好(800 分≤得分<900 分)、合格(600 分≤ 得分<800 分)、不合格(得分<600 分)四个等次,两项得分就低执行,如一项得分大于900分,另一项得分小于600分,按不合格计算。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绩效考核作为深化医改和实施健康贵州战略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纳入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协调推进机制中统筹实施,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分工。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参与,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填报数据,并进行市级质控工作,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配合实施。要落实病案首页、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集的“四统一”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医院发展规划、医院评审评价、重点专科评审等相关工作重要依据。各二级公立医院要合理使用绩效考核结果,充分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整体提升,要将绩效考核作为推动深化医改政策落地、将改革政策传导至医院和医务人员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问题。
(四)做好总结宣传。省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各地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坚持科学考核,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典型,结合各地实际不断完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