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潍坊康倍得贸易有限公司等1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或不具备原经营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拟依法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请相关企业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与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联系,提供证明材料,享有进行陈述、申辩和提出听证的权利。逾期未主动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法取消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联系地址:潍城区福寿西街419号,联系电话:0536-8985935。
特此公示。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