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省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对浙江省肿瘤医院等16家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现将评审拟定结论公示如下:
医院名称
|
申请评审等级
|
评审结论
|
宁海县第一医院
|
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
合格
|
宁波明州医院
|
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
合格
|
德清县人民医院
|
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
合格
|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
合格
|
海盐县人民医院
|
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
合格
|
武义县第一人民医院
|
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
合格
|
仙居县人民医院
|
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
合格
|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
|
合格
|
宁波市康宁医院
|
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
|
合格
|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
|
合格
|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
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
|
合格
|
金华市第二医院
|
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
|
合格
|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
|
合格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三级甲等肿瘤医院
|
合格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
三级甲等眼科医院
|
合格
|
宁波市眼科医院
|
三级甲等眼科医院
|
合格
|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日到2023年3月5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处室: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电话:0571-87709043
电子邮箱:jkc_cbx@zjwjw.gov.cn
通信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16号
邮政编码:310006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