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准予核发、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6688291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361000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5月29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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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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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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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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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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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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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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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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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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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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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鹭燕云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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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安仁大道1599-4号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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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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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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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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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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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DA592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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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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