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6号)和《关于做好限制类技术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省卫生健康委近期组织相关专家对白山市中心医院报送的肿瘤消融治疗技术备案材料进行审定,审定合格。现准予白山市中心医院介入科、普外二科(甲状腺外科)开展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白山市中心医院应严格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切实承担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目录管理、手术分级、医师授权、质量控制、档案管理、动态评估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