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增补目录管理办法(暂行)》、《2011年度江西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增补目录遴选方案》,省基本药物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遴选出《江西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增补目录(2011年版 基层部分)》,现将目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11年11月1日到2011年11月8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纸质申诉、投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面交至江西省卫生厅药政处,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廖立华 朱慧婷
电话(传真):0791—86256240
地址:江西省人民政府大院西二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