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安区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2号令、3号令精神,以协议签订为抓手,建立健全“标准化协议、智能化监管、制度化考评”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定点医药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维护基金安全,促进协议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构建标准化协议体系,扎紧制度“铁篱笆”。以全省统一协议模板为框架,结合区情实际,围绕医疗服务、费用结算、医药价格与集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约定了49项管理和服务标准。同时,根据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和不同管理模式的零售药店的运行特点,设置了相应的重点管理内容,以协议约定的形式,为定点医药机构诊疗及经营行为划定了明晰的标准和边界,也为医保部门执行违规处罚提供依据。
二是打造智能化监管网络,筑牢安全“防火墙”。目前,我区736家定点医药机构已全部接入医保智能监管系统,能够实时对所有涉及医保基金支出的费用进行全量审核,设置了限制性别用药、超量开药、重复收费等多种监测规则,对定点医药机构诊疗活动过程中出现相应行为时实时预警提示,2024年共触发预警提示信息10869条,助力定点医药机构主动发现并及时规避违规行为,维护了基金安全。
三是完善制度化考评机制,畅通定点“进出口”。结合当年重点推进工作,每年从组织管理、政策执行、基金使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医保管理服务提升等方面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年度清算、预留质量考核金返还直接挂钩,传递约束激励的明确导向。对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定点,通过定期考核,不断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规范执行医保政策、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