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3号)和《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河府〔2023〕20号),市卫生健康局起草了《河源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2023至9月10日,公众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在意见征集处提出。为更好吸收采纳意见,提交意见时请附上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佐证材料等。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