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做好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支持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发展的通知》(赣医保发〔2022〕15号)等要求,现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允许调剂使用热敏灸艾条的686个医疗机构名单(其中254个失效,南昌县中医院等432个有效)转发给你们。对于有效期内的跨院调剂使用热敏灸艾条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使用医保基金予以支付;对已失效的跨院调剂使用热敏灸艾条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请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按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热敏灸艾条的医保结算工作,并加强基金监管。请省医疗保障监测中心加强医保基金智能监测监管。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0日零时起执行。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