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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的通告(2023年第八批)
发布时间:2023/03/14 信息来源:查看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珠海美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资料,予以备案。

    特此通告。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


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信息表

备案号:粤珠械备20160068

备案人名称 珠海美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人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440400668172283R
备案人住所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七路1号3栋(B型厂房)203单元
生产地址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七路1号3栋(B型厂房)203单元、301单元、302单元、401单元
代理人 /
代理人住所 /
产品分类名称 样本稀释液
包装规格 1.1包装规格:5人份/盒、10人份/盒、15人份/盒、20人份/盒、40人份/盒
产品有效期 2-30℃贮存;有效期24个月,开封后应立即使用。
预期用途 用于对待测样本进行稀释、液化,以便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或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本身并不直接参与检测。
主要组成成分 氯化钠、纯化水
备注
备案部门
备案日期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2023 年 03 月 07 日
变更情况 2023年3月7日,变更产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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