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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8 信息来源:查看

县(区)卫生计生局、管委会社会发展(事业)局,市直市管有关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2018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新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2018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按照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健康新余建设目标,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主线,大力谋发展、促改革、优服务、善作为、严管理、保底线,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更加均衡更加充分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

一、谋发展,着力提升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一)加强重大疾病救治工作。继续深入推进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和城乡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工作,切实巩固大病救治成效。加大宣传力度,优化诊疗流程,完善报表及台账管理,全面落实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扶贫病床等健康扶贫政策措施,做到应救尽救,切实降低大病患者尤其是贫困患者看病就医负担。加强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动态管理,确保救治质量安全。

(二)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以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为依据,不断推进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儿科、急诊急救、麻醉、康复、精神等临床短板学科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五个“中心”建设,在三级医疗机构开展一体化综合救治,市人民医院、新钢中心医院要加快“五个中心”建设,其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相关专业统筹协调,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分宜县要参照中心诊疗模式,在医疗机构中开展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试点。

(三)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推进新宜吉三市六县跨区合作,在现有的市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峡江县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对口支援峡江县中医院和樟树市中医院的基础上,支持新钢中心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积极寻求与新干县、上高县的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原则上每个医疗机构要对口支援一所同类医疗机构。

(四)加强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强化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和医疗急救标准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院前网络医院与城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设置院前网络急救站点;组建院前急救质量控制中心,负责统一院前医疗急救医疗文书的格式和书写规范,并对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考核及组织每两年一次的轮训工作。完善急救“绿色通道”,院前医疗急救人员与医疗机构急诊、五个“中心”形成网络,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

(五)加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 年)》中期评估,健全精神卫生领导协调机制和部门协作机制。继续实施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加强精防专干培训,提高精防机构精神卫生防治能力。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卫生防治知识宣传。

二、促改革,完善医疗管理运行相关制度

(六)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在三级医疗机构和部分二级医疗机构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引领发展、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医院章程,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和治理机制。完善医院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培育优秀医院文化,增强医院核心竞争力、凝聚力、向心力。

(七)推进医疗管理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医师资格认定及注册、血液机构设置审批等行政许可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强化医疗机构效验管理等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

(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医联体建设。配合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文件,推进医共体建设。推动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和医疗机构的上下联动。推进日间手术试点,逐步扩大试点医院。

(九)推进药品耗材统一管理。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使用、配送全过程综合监管,促进公立医院药品、耗材的采购平台、采购价格、使用管理、配送服务、监督管理“五统一”,依法依规保障药品、耗材质量和有效供应,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三、优服务,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十)广泛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制订《新余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的等待体验、诊疗体验、人文体验、环境体验和费用体验。重点建立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等 5 项工作制度,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急诊急救、日间服务、连续医疗服务、就诊信息互联互通、智慧医院、药学签约服务、优质护理、人文关怀服务、后勤服务等 10 个方面医疗服务。广泛开展改善医疗服务宣传和评选活动。

(十一)广泛开展“人民至高无上、患者是我亲人”活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注重典型引路、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医院文化和就医文化建设,大力倡导“文明就医、文明行医,依法就医、依法行医”,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努力营造尊重医务人员、关爱患者和相互尊重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二)广泛开展护理服务提升工作。落实《江西省实施<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办法》,提高护理质量,改善护理服务,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二级以上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积极拓宽护理服务渠道和服务项目,探索实施护理延伸服务。加强医院护士岗位管理,大力推进同工同酬、优绩优酬,切实保护和调动护理工作者积极性。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护理服务督导与培训,加快提升基层护理人员的护理能力与水平,提高基层护理质量。

(十三)广泛开展“医师节” 、“护士节”活动。组织开展 2018年“医师节”、“护士节”主题系列活动,开展“十大最美医师、十大最美乡村医生” “2018十大感动新余优护瞬间”随手拍图片评选活动、健康扶贫天使有爱演讲竞赛、健康新余护理助力大型义诊活动等身边典型宣传工作,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推动全员参与、全员训练,继续开展全市临床实践技能大比武优胜表彰活动。

四、严管理,持续提升依法依规治医水平

(十四)加强医疗核心要素管理。优化医疗机构行政许可服务,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制修订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对精神专科医院、医疗美容机构和新兴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组织医师资格考试,确保考试安全。严格医师和护士注册管理,6月底前,全面实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

(十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范诊疗技术项目和技术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围手术期等领域的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和相关诊疗规范,规范扩大临床路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加强疾病分级诊疗过程中医疗质量连续化管理和重点病种、医疗技术质量管理及费效比控制。

(十六)加强质控中心建设管理。加强市级专业质控中心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各质控中心专家管理作用,做好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市级质控中心动态管理,完成部分专业市级医疗质控中心新增设置,形成考核不合格质控中心的淘汰退出机制。

(十七)加强医院绩效评价管理。开展全市医疗服务信息数据和病案质量核查工作,组织开展江西省疾病诊断、手术操作编码库以及手术分级目录的培训,深化 DRGs 等大数据应用分析。

(十八)加强合理用药、用械管理。认真落实《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 年)》和重点药品监控制度,重点加强抗菌药物、辅助药物、营养性药品和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加强高值器械、耗材管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充分发挥临床药师的作用。强化处方点评、药品和器械耗材使用情况通报制度,严控不合理用药用械。依法规范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临床使用与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五、保底线,不断夯实医疗安全基础工作

(十九)巩固完善依法治理医疗纠纷机制。加强医疗纠纷投诉处理能力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设置统一投诉窗口和接待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三级医院应设立独立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患者投诉按时处理反馈率>90%,实名投诉举报处理及回复率达到 100%。巩固完善“三调解一保险一打击”制度,进一步加大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力度,探索医疗意外险。

(二十)巩固夯实医院感染防控工作基础。健全院感工作网络,加强院感知识培训,提升院感控制能力水平,加强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产房、口腔科、内镜室、ICU、血透室等重点科室和手卫生、医疗废物等重点环节管理。

(二十一)加强血液供应及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加强采供血机构监管,做好国家和省血液安全技术核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规范血站、浆站依法执业。完成血费直报信息系统建设,落实无偿献血便民惠民政策。加强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营造无偿献血良好氛围。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巩固拓宽献血队伍。严格血液质量管理,保障血液安全。进一步提升采供血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医疗机构输血科能力建设,大力推行节约用血新技术,推进科学节约用血。

(二十二)巩固提升医疗保障救援工作能力。提升急性传染病、事故灾害等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立健全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做好各项医疗保障救援工作。

六、善作为,统筹做好其他医疗管理工作

(二十三)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建立医务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的服务用语和服务行为规范。强化纠风工作机制建设,落实职能部门和人员,制订《新余市卫生计生行风社会监督管理办法》,聘请卫生计生行风社会监督员,开展行风第三方监督;制订《新余市卫生计生行风内部监督员管理办法》,在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内抽调人员组建行风监督组,开展行风日常督查工作。强化行业自律,加强违反“九不准”规定行为的惩处,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推进医院巡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医用耗材、医保骗保等专项整治。

(二十四)完成第三周期医院评审工作。做好全市第三周期二级综合医院评审结果的上报工作,筹备新一轮的医院评审工作。

(二十五)开展不定期重点评价工作。组织病案首页质量检查评价。加强急诊、重症医学、康复医学、病理、病案室、血液净化、检验科、心血管介入室、呼吸内科、产科、儿科建设与管理的复核评价。

(二十六)切实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贯彻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做好救助基金信息公示、档案管理、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宣传培训、“疾病应急救助信息登记平台”数据上报等各项工作,让更多的患者受益。

(二十七)做好其他各项医疗管理工作。做好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眼健康、防聋治聋、征兵体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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