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委属(管)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2019年11月,我委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组织各市对全省85家达到评审条件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中医骨伤、中医专科)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根据现场评审结果,综合不定期检查和周期性评审情况,经各市和省中医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延续济南市历城区中医医院等81家中医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资质,确定枣庄市薛城区中医院等4家中医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现将医院名称及编号(见附件)予以公布。
有关中医医院要坚持和突出中医药特色,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保障医疗安全,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作出应有贡献。
山东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