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国家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公布宜宾市2024年第一批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及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类别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公布的69项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限价。
二、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通知》自2024年9月10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各县(区)医保局和各医疗机构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