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长红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通界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孙凌波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4005816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8月07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办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54025283)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长红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通界店。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通界囤院里60号101-1、101-2室。企业负责人:孙凌波。质量负责人:毛冬勤。经营范围:02无源手术器械,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09物理治疗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16眼科器械,18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19医用康复器械,20中医器械,22临床检验器械,2002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6815注射穿刺器械(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冷藏冷冻医疗器械)。
2025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