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属各国有企业:
《惠水县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优化整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惠水县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优化整合
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县域基层医疗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深入推进基层医防融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23〕39号)文件精神,构建基层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融合新体系,结合实际按照“农村30分钟基层医疗服务圈”分片原则,决定对现有26个卫生院进行整合,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优化公立医疗机构布局设置
(一)优化调整紧密型医共体管理体系。根据县域内行政区划、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优化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管理范围。将涟江街道、经开区(原长田社区)、好花红镇、断杉镇、羡塘镇、芦山镇、王佑镇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管理;将濛江街道、明田街道、摆金镇、岗度镇、雅水镇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管理。
(二)优化整合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设置。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政工资拨付渠道、财政投入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改革基层医疗机构现行的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将全县26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合为12个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4个中心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
(三)优化提质村卫生室功能布局。围绕健全“农村30分钟基层医疗服务圈”目标,结合群众就医实际需求,分批建设全县61个中心村卫生室,同步补齐一般村卫生室短板,提升村级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和诊疗服务能力。
(四)全面构建“县、镇、村”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械、信息、绩效”七统一管理,构建“医共体总院→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分院→中心村卫生室→一般村卫生室”的管理层级和就医格局(详见附件)。
二、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一)医共体总院。承担全县复杂病例和疑难疾病诊疗任务,为患者提供高水平医疗服务及疑难重症转诊;承担对基层医疗机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加强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制定诊疗规范、推广新技术和新方法、组织人员培训、开展手术视教等;成立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质控督导,实行医共体内同质化管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对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建、医疗服务、急诊急救、公共卫生服务统一管理;推进医防融合,实行一线服务“三个共建”,共建老年病慢性病门诊、老年人健康管理站、中医馆,形成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专科医共体,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病、慢性病诊疗服务水平和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康复服务能力,推动医疗卫生工作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统筹辖区医疗卫生服务,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急救任务,集中收治辖区的一般住院病人;承担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等服务,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分院、村卫生室人力资源、设施设备等统筹调度和业务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按照县域医疗次中心、二级医院内涵标准建设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着力提升中心卫生院门诊服务、住院治疗、医技保障、中医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五项能力。
(三)中心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重点加强门诊服务、中医服务,开展基础计划免疫服务;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根据辖区群众就诊需求拓展医疗业务,开展住院服务,确保当地群众住院基本需求。
(四)村卫生室。作为基层医疗服务的前沿阵地,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医保报销业务和健康管理等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等工作;中心村卫生室除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外,确保能开展“门诊输液+6类10项中医服务”;一般村卫生室主要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
三、深化紧密型医共体管理模式
(一)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医共体党委配置一名专职副书记,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合后的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一个党支部,组织关系隶属于所属医共体党委;医共体党委统一指导各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强化医德医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力推进从严治党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化“七统一”管理。医共体总院要切实履行牵头医院职责,强化对整合后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的管理,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七统一”建设。
1.统一行政管理。医共体总院全面统筹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各项事务,实行一条线管理,认真履行医共体区域内医疗、公共卫生、高质量发展及后勤保障责任,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强化运行管理,激发运行活力、服务效率和发展动力。整合中心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人员,组建一套领导班子,设置院长1名,副院长3名,明确一名副院长分管中心卫生院分院,负责具体抓好分院(分中心)相关工作。同时,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充分利用村医入编机制不断提升村级服务能力,建立能上能下、能出能进的村医用人制度。
2.统一人员管理。医共体总院对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人员招聘、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全面落实自主权。同步建立能上能下用人管理制度,及下派医务人员人员考核、激励、奖惩实施细则;在编制性质不变、人员身份不变前提下,由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调配管理分院(分中心)、村卫生室人员,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的原则,统一岗位管理,实行内部人员统筹调配和统一管理。
3.统一业务管理。医共体总院对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医疗服务、急诊急救、公共卫生服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完善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相关制度和标准,强化业务培训、督导、指导,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质控。健全完善医共体总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村卫生室之间向上向下有效转诊管理办法,实现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落实分级诊疗。
4.统一财务管理。医共体总院对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固定资产、财政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基本药物补助、医疗收入和医保资金等实行统一管理;医共体总院建立债权债务化解实施方案,中心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原有债权债务由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医共体总院统筹帮助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年化解债务问题。医共体总院要加大对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分级分户核算。
5.统一药械管理。以全面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集中带量采购的医保药品及医用耗材为基础,医共体总院按照“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药学服务”管理原则,负责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分中心)、村卫生室开展药械统一管理工作,推进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
6.统一信息互通共享。医共体总院统筹建设医共体信息平台,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州卫生健康大数据“聚通用”示范工程统一建成使用基层云HIS、LIS、PACS系统,并逐步延伸至中心村卫生室和一般村卫生室。实现县、乡、村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技术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共享互认。通过信息平台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和开展优质诊疗服务。
7.统一绩效管理。医共体内所有人员(含村医)工资来源渠道不变,实行统一绩效管理;全面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政策,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全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委厅字〔2023〕41号)精神,逐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惠府办发〔2019〕65号)《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水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函〔2023〕157号)文件要求抓好落实;医共体总院要完善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标准和办法,建立以工作岗位性质、技术含量、风险程度和服务数量等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体现各类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特点、技术劳务价值和医防融合要求,重点向临床公卫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边远地区以及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制定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将村卫生室纳入医共体统筹管理、统筹运营、统筹分配,科学核定中心村卫生室、一般村卫生室村医工作任务,建立以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医保报销为重点,与工作量、工作成效、群众满意度相适应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制定下派医务人员考核、激励、奖惩实施细则,下派医务人员在原单位待遇不变基础上,可给予一定补助,将派驻成效与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评聘、岗位竞聘、职务任免和奖惩等挂钩;医共体总院每年从医疗业务收入提出一定比例资金,每个中心卫生院每年按5-10万元的基金,用于医共体分院、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奖励、补助。
四、整合步骤
(一)启动动员阶段(2024年10月)。医共体总院组织专班对医共体分院进行调研,了解各分院的基本情况、服务能力、人员结构、资产等,对分院进行清产核资,为整合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重组整合阶段(2024年11月)。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整合工作。涉及机构撤并、人员调整等事项,要确保平稳过渡,不影响正常医疗卫生服务。
(三)完善管理阶段(2024年12月)。整合完成后,建立健全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组织、人社、财政、医保等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医共体总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合管理改革工作专班(改革工作结束后专班自行撤销),统筹协调整合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保障。县卫生健康局要统筹好各级医疗机构,有序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优化整合改革工作;县财政局要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公卫资金等相关经费统筹保障力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指导做好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招聘工作,县委编办要根据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积极争取编制调整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县医保局要做好基层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指导。
(三)落实主体责任。医共体总院要加大对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的管理,对整合工作全程跟进,根据整合方案指导中心卫生院做好优化整合期间的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四)大力开展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做好政策解读,以群众获得感为切入点宣传整合成效,引导群众逐步转变就医观念,共同参与和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建设。
(五)强化监督管理。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大整合后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查找和解决问题,确保整合后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看病就医的问题。
附件:惠水县基层医疗机构优化整合改革体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