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推动我省中药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满足企业发展和医疗机构临床需求。省药监局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转化及转正有关事宜的通告》。
《通告》对省外已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转化为云南省试行标准,以及试行标准转正相关工作程序和资料要求进行了规定,对标准转化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为省级中药标准的共享共用提供解决路径,为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打牢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