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5.7.7-2025.7.11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公布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55-3556668 传真:0555-8221002
通信地址:湖东南路4099号 邮编:243000
电子邮箱:masfda@ada.gov.cn
特此公告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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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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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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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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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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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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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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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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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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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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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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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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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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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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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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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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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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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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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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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马药监备〔2025〕第0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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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乐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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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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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0506MA2UGPJN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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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硒酸盐胱氨酸增菌培养基(SC培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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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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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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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10ml,包装规格:30支/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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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胨、磷酸氢二钠、乳糖、亚硒酸氢钠、L-胱氨酸、纯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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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沙门菌的增菌培养,不具有微生物鉴别和药敏鉴别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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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博望区丹阳镇辽河路与董仙路交叉口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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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博望区丹阳镇辽河路与董仙路交叉口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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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马械备202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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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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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避光储存,有效期3个月,拆封后,未用完产品及时密封保存,1周内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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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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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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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马药监备〔2025〕第06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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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诗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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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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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0504MADJ27GY8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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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38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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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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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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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用型:1mL/瓶、2mL/瓶、5mL/瓶、7mL/瓶、12mL/瓶。
浓缩型:0.1mL/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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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水(即用型95%,浓缩型45-50%)、甘油(即用型无,浓缩型35%-40%)、氯化钠≤0.9%、磷酸钾≤0.2%、CD38鼠源性单克隆抗体(即用型≤0.05毫克/毫升;浓缩型≤1毫克/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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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规染色(如:HE染色)基础上进行免疫组织化学染色,为病理医师提供诊断的辅助信息,不得用于指导临床用药或伴随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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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花山区江东街道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3栋425-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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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花山区江东街道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3栋425-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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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马械备2025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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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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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用型:在2~8℃环境下避光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在2~8℃环境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个月。2.浓缩型:在-20℃~-15℃环境下避光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在-20℃~-15℃环境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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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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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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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马药监备〔2025〕第06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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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诗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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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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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0504MADJ27GY8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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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138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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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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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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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用型:1mL/瓶、2mL/瓶、5mL/瓶、7mL/瓶、12mL/瓶。
浓缩型:0.1mL/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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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水(即用型95%,浓缩型45-50%)、甘油(即用型无,浓缩型35%-40%)、氯化钠≤0.9%、磷酸钾≤0.2%、CD138鼠源性单克隆抗体(即用型≤0.05毫克/毫升;浓缩型≤1毫克/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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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规染色(如:HE染色)基础上进行免疫组织化学染色,为病理医师提供诊断的辅助信息,不得用于指导临床用药或伴随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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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花山区江东街道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3栋425-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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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花山区江东街道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3栋425-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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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马械备2025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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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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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用型:在2~8℃环境下避光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在2~8℃环境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个月。2.浓缩型:在-20℃~-15℃环境下避光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在-20℃~-15℃环境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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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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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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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马药监备〔2025〕第06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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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诗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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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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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0504MADJ27GY8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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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形蛋白(Vimentin)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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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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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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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用型:1mL/瓶、2mL/瓶、5mL/瓶、7mL/瓶、12mL/瓶。
浓缩型:0.1mL/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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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水(即用型95%,浓缩型45-50%)、甘油(即用型无,浓缩型35%-40%)、氯化钠≤0.9%、磷酸钾≤0.2%、波形蛋白(Vimentin)鼠源性单克隆抗体(即用型≤0.05毫克/毫升;浓缩型≤1毫克/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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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规染色(如:HE染色)基础上进行免疫组织化学染色,为病理医师提供诊断的辅助信息,不得用于指导临床用药或伴随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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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花山区江东街道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3栋425-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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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花山区江东街道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3栋425-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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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马械备2025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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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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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用型:在2~8℃环境下避光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在2~8℃环境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个月.2.浓缩型:在-20℃~-15℃环境下避光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在-20℃~-15℃环境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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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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