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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发放公示公告(20250702)
发布时间:2025/07/11 信息来源:查看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5.7.7-2025.7.11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公布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55-3556668      传真:0555-8221002 

    通信地址:湖东南路4099号    邮编:243000 

    电子邮箱:masfda@ada.gov.cn 

    特此公告 。                           

序号 决定书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产品名称 分类编码 结构特征 型号/规格 产品描述 预期用途 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许可证(备案)编号 许可日期 产品有效期 备案截止期 备注
1 皖马药监备〔2025〕第0636号 安徽乐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91340506MA2UGPJN23 亚硒酸盐胱氨酸增菌培养基(SC培养基) 6840 体外诊断试剂 规格:10ml,包装规格:30支/盒。 蛋白胨、磷酸氢二钠、乳糖、亚硒酸氢钠、L-胱氨酸、纯化水 用于沙门菌的增菌培养,不具有微生物鉴别和药敏鉴别的作用。 马鞍山市博望区丹阳镇辽河路与董仙路交叉口西北角 马鞍山市博望区丹阳镇辽河路与董仙路交叉口西北角 皖马械备20250046 2025/7/9 2-8℃避光储存,有效期3个月,拆封后,未用完产品及时密封保存,1周内用完。 / 备案
2 皖马药监备〔2025〕第0637号 马鞍山市诗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91340504MADJ27GY8J CD38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法) 6840 体外诊断试剂 即用型:1mL/瓶、2mL/瓶、5mL/瓶、7mL/瓶、12mL/瓶。
浓缩型:0.1mL/瓶。
纯水(即用型95%,浓缩型45-50%)、甘油(即用型无,浓缩型35%-40%)、氯化钠≤0.9%、磷酸钾≤0.2%、CD38鼠源性单克隆抗体(即用型≤0.05毫克/毫升;浓缩型≤1毫克/毫升)。 在常规染色(如:HE染色)基础上进行免疫组织化学染色,为病理医师提供诊断的辅助信息,不得用于指导临床用药或伴随诊断。 马鞍山市花山区江东街道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3栋425-426号 马鞍山市花山区江东街道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3栋425-426号 皖马械备20250047 2025/7/9 1.即用型:在2~8℃环境下避光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在2~8℃环境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个月。2.浓缩型:在-20℃~-15℃环境下避光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在-20℃~-15℃环境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8个月。 / 备案
3 皖马药监备〔2025〕第0638号 马鞍山市诗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91340504MADJ27GY8J CD138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法) 6840 体外诊断试剂 即用型:1mL/瓶、2mL/瓶、5mL/瓶、7mL/瓶、12mL/瓶。
浓缩型:0.1mL/瓶。
纯水(即用型95%,浓缩型45-50%)、甘油(即用型无,浓缩型35%-40%)、氯化钠≤0.9%、磷酸钾≤0.2%、CD138鼠源性单克隆抗体(即用型≤0.05毫克/毫升;浓缩型≤1毫克/毫升)。 在常规染色(如:HE染色)基础上进行免疫组织化学染色,为病理医师提供诊断的辅助信息,不得用于指导临床用药或伴随诊断。 马鞍山市花山区江东街道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3栋425-426号 马鞍山市花山区江东街道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3栋425-426号 皖马械备20250048 2025/7/9 1.即用型:在2~8℃环境下避光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在2~8℃环境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个月。2.浓缩型:在-20℃~-15℃环境下避光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在-20℃~-15℃环境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8个月。 / 备案
4 皖马药监备〔2025〕第0639号 马鞍山市诗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91340504MADJ27GY8J 波形蛋白(Vimentin)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法) 6840 体外诊断试剂 即用型:1mL/瓶、2mL/瓶、5mL/瓶、7mL/瓶、12mL/瓶。
浓缩型:0.1mL/瓶。
纯水(即用型95%,浓缩型45-50%)、甘油(即用型无,浓缩型35%-40%)、氯化钠≤0.9%、磷酸钾≤0.2%、波形蛋白(Vimentin)鼠源性单克隆抗体(即用型≤0.05毫克/毫升;浓缩型≤1毫克/毫升)。 在常规染色(如:HE染色)基础上进行免疫组织化学染色,为病理医师提供诊断的辅助信息,不得用于指导临床用药或伴随诊断。 马鞍山市花山区江东街道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3栋425-426号 马鞍山市花山区江东街道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3栋425-426号 皖马械备20250049 2025/7/9 1.即用型:在2~8℃环境下避光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在2~8℃环境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个月.2.浓缩型:在-20℃~-15℃环境下避光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在-20℃~-15℃环境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8个月。 /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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