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瑞安市超明眼镜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3014333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8月07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54025437)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瑞安市超明眼镜店。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玉海街道虹桥花园5幢沿江东路56-3号。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谢秉周。质量负责人:谢作宝。经营范围:16眼科器械,6822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
2025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