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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十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5/10/27 信息来源:查看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要求,我局已组织完成第十批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的省标(公示稿)拟定工作。为确保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相关单位来函反馈并加盖公章,附实验数据及相关说明,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期满未回函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郑建军

    联系电话:0451-88313065

    电子邮箱:zhucechu203@163.com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6号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1:

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公示稿(第十批)目录

(15个)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南鹤虱配方颗粒

9

葫芦配方颗粒

2

醋艾炭配方颗粒

10

麦芽配方颗粒

3

香薷(江香薷)配方颗粒

11

铁苋菜配方颗粒

4

炒茺蔚子配方颗粒

12

鸭跖草配方颗粒

5

川桐皮(刺楸)配方颗粒

13

盐泽泻(泽泻)配方颗粒

6

醋鸡内金配方颗粒

14

猪牙皂配方颗粒

7

刀豆配方颗粒

15

岩白菜配方颗粒

8

翻白草配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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