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印发的《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2022年第55号公告)有关要求,现就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疫苗委托配送事项公告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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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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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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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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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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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配送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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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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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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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 50号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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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舜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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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经十东路章丘圣井高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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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大肠杆菌)、重组戊型肝炎疫苗(大肠埃希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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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含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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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5-12-31(相关产品/企业的注册/许可资质逾期失效的,不得再委托储存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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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